中國鄭州2026年6月9日 /美通社/ -- 近日,平安人壽推出平安附加安守護護理保險(以下簡稱"安守護"),以創新的"長期護理保障+靈活責任選擇"設計,精準回應長壽時代家庭對于養老護理風險管理的需求。
當前,我國正加快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新挑戰。2026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適應我國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作為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之后的"社保第六險",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正成為國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難題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此背景下,平安人壽創新推出安守護護理保險,既是對國家完善長期護理保障體系政策導向的積極響應,也是對客戶養老護理需求不斷升級的前瞻布局。
安守護與金越養老年金組合[1][2][3],可提供長期護理金保障,覆蓋可能遭受的意外傷害、高發的特定疾病風險,為品質養老生活增添一份確定性保障。
一次規劃,實現養老與護理雙重守護。安守護與金越養老年金產品組合,形成"養老年金+護理保障"的雙重守護模式。當客戶進入養老年金領取階段后,如發生護理責任,不僅可以獲得長期護理保險金支持,還不影響原有養老年金領取,筑牢晚年生活的雙重保障,讓養老生活更從容如意。
聚焦高發風險,養老更安心。在保障范圍上,安守護聚焦養老階段高發風險,針對10種特定疾病[4]以及意外導致的1至3級傷殘,提供給付長期護理保險金的責任,為客戶的養老生活保駕護航。客戶還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不同保障計劃,其中,計劃一的長期護理金為每年1倍基本保額,最高給付15年;計劃二在計劃一保障的基礎上,還保障10種輕中癥特定疾病[5],如發生護理責任,客戶可領取關愛金,在疾病早期階段即可獲得資金支持,減輕家庭經濟壓力[6]。
長期守護,為養老生活構筑護理保障。安守護保險期間為終身,投保年齡覆蓋出生滿0周歲(需出生滿28天)至75周歲,可滿足不同年齡階段客戶及家庭成員的保障需求。發生護理責任后,客戶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按年領取或按月領取,最長可持續領取15年,為長期護理階段提供持續穩定的資金來源。
平安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長壽時代到來,養老保障已不僅是財富儲備,更需要關注長期護理等深層次需求。安守護的推出,是平安人壽踐行"金融為民"理念、助力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實踐。未來,平安人壽將持續聚焦客戶全生命周期保障需求,不斷豐富創新養老、護理等領域的保險產品供給,通過更有溫度的保險保障和服務,幫助更多家庭未雨綢繆,從容面對未來,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助力健康中國建設貢獻力量。
【重要提示】
[1] 安守護與金越養老年金組合,由平安附加安守護護理保險(簡稱"安守護")和平安盛世金越養老年金保險(分紅型)(簡稱"金越養老年金")組成,其中金越養老年金為主險,提供養老金、身故金和滿期金責任;安守護為附加險,主要提供護理責任。您可根據實際需求與經濟承受能力合理規劃選擇保險產品計劃,也可選擇單獨購買本保險產品計劃中的任一險種。
[2] 平安盛世金越養老年金保險(分紅型)為分紅保險,保單持有人可以保單紅利的形式享有保險公司分紅型保險的盈余分配權,我們每年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分紅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在某些年度紅利有可能為零。
[3] 安守護與金越養老年金組合僅為建議方案,客戶可根據實際保障需求與經濟承受能力合理規劃,可以選擇單獨購買主險。
[4] 10種特定疾病為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中風后遺癥、嚴重腦炎后遺癥或嚴重腦膜炎后遺癥、雙目失明、嚴重腦損傷、嚴重原發性帕金森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多個肢體缺失、嚴重特發性肺動脈高壓、癱瘓,產品具體責任以合同條款為準。
[5] 10種輕中癥特定疾病為輕度阿爾茨海默病、輕度腦中風后遺癥、中度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單目失明、中度腦損傷、輕度原發性帕金森病、早期運動神經元病、單個肢體缺失、輕度特發性肺動脈高壓、中度癱瘓,產品具體責任以合同條款為準。
[6] 給付輕中癥關愛金后,長期護理金最高給付調整為14年。
[7]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理解保險條款所用,在某些情形下,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具體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內容詳見保險條款。